能源局新能源司解读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答记者问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 记者 李欣智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引起行业广泛关注。为方便各方准确理解政策要求,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中国电力报》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答:分布式发电位于电力消费场所或与之相邻,所发电力无需远距离及升降压传输。与集中式发电供电方式相比,具有减少电力损耗、节省输电费用以及减少对土地和空间资源占用的优点,特别是可就近利用清洁能源资源。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制定了支撑分布式发电的一系列政策。各级电网企业建立了服务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运行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近年来,分布式发电发展逐步加快。但是,由于现有电力系统的技术体系、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是按集中式发电供电模式设计的,分布式发电所需的电网公共服务、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以及政府管理体制仍存在较多缺失,分布式发电在电力利用方面的节能、经济性和安全性等优势还未充分发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目的是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等,在试点探索和评估总结基础上,最终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
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是否仅限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
答:分布式发电的特征是接入配电网运行且发电量在所接入的配电网内就近消纳,同时需要符合能效、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通知》未对分布式发电作“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限定。除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可开展交易,分散开发的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接入配电网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和接网电压等级并就近消纳的项目都可以开展交易。
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对项目规模有什么要求?